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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1    来源:发展规划处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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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6]12号”文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申报工作(详见附件)。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评审书》纸质版。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

(2)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纸质版。

2.报送电子版材料

《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zhan@ncut.edu.cn

邮件主题:星空(中国)+全国教科“十三五”2016课题申报

3.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请学校各有关单位于4月19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由专人集中报送至第一教学楼118室,逾期将无法受理。

联系人:刘侠

电话:8880299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16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附件4: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16年3月1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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