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暑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16〕235号)、《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京教函〔2016〕264号)要求,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安全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各单位要对所属的师生和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是使他们掌握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常识,避免发生事故和案件。
2.各单位要对所辖的办公室、实验室、专教、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彻底清理疏散通道内堆放的杂物,消除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3.在暑假期间进行房屋改造、装修施工的单位,要及时履行报备手续,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动用明火必须到保卫处开取动火证,禁止私自拆卸安防和消防报警设备。
4.各单位加大力度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状况,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保管、废弃等各环节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全面清理学生宿舍内可燃杂物,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乱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
6.加强要害部位用电、用气、用火情况的管理,对停止使用的各类房间采取断电封存管理措施。
7.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对全校重点部位进行日常巡查,请各单位积极配合。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