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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6-12-30    来源:纪委办公室     供稿: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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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2017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廉洁过节的要求,根据北京市纪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纪工委《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学校纪委结合我校实际,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制定下发我校《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中共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根据北京市纪委和市教育纪工委通知的要求,学校纪委将于元旦春节节日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元旦、春节前及“两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及违反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问题和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紧盯元旦春节两个节点,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查:

1.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礼节;

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5.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7.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8.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9.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0.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的行为。

四、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全市上下联动方式,市纪委、市教育纪工委、学校纪委和各二级单位分别开展监督检查。

(一)上级检查。市纪委将紧盯节日节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委托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管局、市交通委等部门对节前大型超市、商场、餐饮等企业的电子发票记录进行全面查询;对餐饮、商场、学校等场所附近的车牌进行核查;对节日期间公务用车使用ETC速通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教育纪工委也将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

(二)学校检查。学校纪委成立“两节”监督检查组,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校纪委委员、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将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查阅账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二级单位检查。各二级单位要把“两节”期间监督检查“四风”工作作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教职工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严明纪律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检查情况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

(四)信访受理。校纪委畅通监督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同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发现和回应群众监督、媒体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10-88803235

举报邮箱:jiwei@ncut.edu.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纪委办公室,邮编:100144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强化教育引导,层层传导压力,让每个党员干部、教职工都能自觉遵守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带头负起责任,带头接受监督。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校纪委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的执纪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星空网页版登录入口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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