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年终对账和财务决算工作,2017年基本经费(含校内专项经费)财务报销的截止日期为本年12月14日。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继续坚持年度预算的原则,各项基本经费(含校内专项经费)一律不得结转到2018年度继续使用。
2.请各单位认真清理各项借款,及时办理报销、冲销手续。
3.公务卡报销相关要求:12月1日及以前的公务卡支出,仍应在12月10日之前报销,以保证及时还款;12月1日以后的公务卡支出,须在12月14日前报销完毕。
4.基本经费(含校内专项)中校内人员、校外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的劳务费等各项人员费用,系统提交和纸质文档提交的截止日期均为12月11日,之后提交的不予受理。
5.为保证基本经费(含校内专项)的及时报销,自11月15日起暂停横、纵向科研经费的报销业务。12月15日-20日集中办理横、纵向科研项目报销业务。横、纵向科研经费的报销截止日为本年12月20日。
横、纵向科研经费中校内人员、校外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的劳务费等各项人员费用,系统提交和纸质文档提交的截止日期均为12月20日,之后提交的在本年度不予受理。
6.为减少教师报销等候时间,自11月15日起对能够通过网上办理的报销业务主要通过网上报销方式办理报销。对网上报销确有困难的,财务处于每周二、周三受理现场报销,其他时间集中办理网上报销业务。为保证各项基本经费(含校内专项经费)支出的及时报销,请教师尽量采用网上报销方式及时办理报销业务。
7.2017年的各类财务票据报销的有效期,截止到2018年3月30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10月30日